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记者 李庭耀)1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太原开幕,山西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开幕会上,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李正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工作成绩:聚焦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政协事业;聚焦转型综改、全面小康,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民之关切、群众福祉,用情用力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治理;聚焦完善机制、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聚焦增进共识、团结奋斗,广泛汇聚致力改革发展、民族复兴的奋进力量;聚焦能力提升、作风改进,持续加强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两支队伍建设。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山西省政协组织开展重要协商活动110次、报送建议报告100件,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73件。政协重要协商成果转化落实纳入省“13710”督办系统,委员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举措。
五年来,山西省政协把提案作为反映民意的重要途径,征集提案5677件、立案办复4838件,省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402件。发挥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作用,收集社情民意信息6万余篇,报送全国政协、山西省委、省政府5000余篇,全国政协采用600余篇,各级领导同志批办和有关部门反馈300余件,助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该省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持续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报告对今后工作提出五个“进一步”的建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献智出力;进一步发挥政协统战组织功能,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效能,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